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鹤壁市检察院委托,鹤壁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审讯室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鹤壁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审讯室装修项目HBZB[2012]15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室内天棚矿棉板、石膏板吊顶,地面铺设塑胶地板、防静电地板、地板砖,墙面皮革软包、吸音板、乳胶漆,安全门、门窗套、窗帘等装饰,配套灯光照明、卫生间洁具安装管道改造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③具备省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三级以上(含三级)装修施工资质证书;
④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4日9:00前(法定工作时间内);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凭营业执照副本、省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装修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现场购买;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8月24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8月24日9:00
开标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十二楼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 巍
联系电话:0392-3326871
传真电话:0392-3326870
联系地址: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458030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