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第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第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方案规划设计
第三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老镇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规模: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地块①西至兴隆丙三路、东至长吉北线、北至空地、南至兴隆丙三街;
地块②西至兴隆丙三路、东至长吉北线、北至兴隆丙三街、南至空地;
2.4服务周期: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09-2011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2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外省投标人入境备案手续、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投标报名处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岩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报名联系人:谢辉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谢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