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艺术馆,已经兰发改社会﹙2012﹚372号文件批复建设,目前招标筹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档案局;
2、项目名称:皋兰县艺术馆;
3、工程地点:皋兰县县城南部梨花路东侧、横五路南侧;
4、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
5、建设规模: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983.47平方米;
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7、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对施工投标单位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对监理投标单位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注册工程师资质。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施工
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取费证书;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以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相关资料,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省内企业的委托人必须是投入到本工程的建造师,省外企业的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和投入到本工程的壹级建造师),报名时需携带建造师IC卡进行刷卡,IC卡屏蔽者取消报名资格。
2、监理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情况表(并附项目总监证书及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专业监理人员职称证及岗位证)及近三年来监理工程业绩资料。
四、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备资格预审,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结束后实行投标保证金预交制度,届时不响应者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标单位对前来报名的投标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出招标资格审查通知,届时填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报名日期:2012年8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招标单位地址:皋兰县档案局(皋兰县县城梨花路与兰泉路西北)
3、报名地点: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皋兰县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4、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5、开标地点: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皋兰县县城北辰路350号)
备案单位:皋兰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