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泊头市人民法院
工程地点泊头市人民法院院内
建筑面积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说明: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08-0608:3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2-08-10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2-08-0608:30:00报名截止时间2012-08-1017:30:00
地区泊头市文件发售时间2012-8-6至2012-8-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2-60
1、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2.2结构类型:钢结构
2.3建筑面积:健身场馆425平方米及餐厅等附属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人民法院院内
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2年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招标人:泊头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联系人:崔爱良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工程名称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泊头市人民法院
工程地点泊头市人民法院院内
建筑面积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说明: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08-0608:3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2-08-10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2-08-0608:30:00报名截止时间2012-08-1017:30:00
地区泊头市文件发售时间2012-8-6至2012-8-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2-60
1、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法院装修健身场馆、餐厅、门卫及主楼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2.2结构类型:钢结构
2.3建筑面积:健身场馆425平方米及餐厅等附属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人民法院院内
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2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2年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下原件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招标人:泊头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联系人:崔爱良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