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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2-07-19 14:03:3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地方税务局三、四、五层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南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红专路1号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5层,本次招标面积约2000平方米。

  2.3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2-531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约95万元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金水区地方税务局三、四、五层办公楼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含拆除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103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1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工       0371-63828078

关键词: 郑州 税务局 办公楼 修缮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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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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