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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2-06-26 10:47:4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2]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已由秭疾控妇幼文【2012】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位于秭归县长宁大道9号,本次改造范围为疾控中心四、五两层,改造内容主要涉及这两层室内装饰装修、水电安装、通风及实验室净化空调系统工程。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长宁大道9号。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秭归县建筑业协会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或单项备案表。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备案证(或表)上载明的人员,且与备案证(或表)上登记的岗位相一致,上述人员的证件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并加贴防伪标签的合法有效证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已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之一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亲笔签字表;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完成不少于2个疾控中心或医院类似洁净实验室改造工程。

  (9)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7月16日之间均有效。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建造师,开标时必须持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现场(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

  (10)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单位交易员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员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交易员证办理程序见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www.zgzb.gov.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交易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下午5时3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帐  号:1807072129200049416

  款项到帐后,各投标单位交易员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交易员持《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员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下午2时30分--2012年7月16日下午3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及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www.zgzb.gov.cn)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长宁大道9号                    办 公 地 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周平轩                                联 系 人: 江雪松

  联系电话:18995891867                         联系电话:13507241733   0717—2880486

关键词: 装修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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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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