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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改造装饰工程施工招标
来源:中国建筑装饰网    时间:2012-02-16 16:25:3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编号:0635-1209G031-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医疗卫生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改造装饰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洛发改社会【2009】25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于 洛阳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改造装饰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洛阳市白马寺车站北街68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
  4、建设内容: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1〞病房楼建筑面积3890.09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为12.00m,室内外高差1.00m。2〞病房楼建筑面积1192.52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高度为7.00m,室内外高差0.20m。本次招标合同额约500万元。
  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改造装饰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8、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
  9、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 请投标人于2012年 2 月 15 日至2012年2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联系人:周 涛
  电 话:13241120159  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关键词: 洛阳 病房楼 改造 装饰 工程 施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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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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