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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2004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下)

来源:中装新网   时间:2012-10-26 17:27:3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2005年11月12-13日,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华建筑报社共同主办的“2004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评价新闻发布、授牌仪式暨第二届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峰会”在北京21世纪饭店隆重召开。

  【张青林】很对不起,我昨天刚刚从国外回来,半个月的时间还在倒时差,今天来到这里感到会议的气氛很好,而且主题都很明确,给我的题目是行业内都很关心的一个题目,究竟我能说的怎么样很没有把握,今天状态不是最好,总公司各位老领导都在这里,装饰协会的领导也在这里,我也是向他们做一个汇报。最近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关于代建制的问题都在进行论坛,进行讨论,我出国之前也参加一个国家计委以工程咨询公司协会为主,也办了一个关于代建制的研讨会。在那个会上我做了20分钟的发言,我想就以我那个发言今天给大家讲一讲。

  我讲这样几个观点,一个是代建制在中国的产生,应当说是中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这是一个概念。代建制在中国的诞生它是投资体制、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从思想上形成是20年以前,1985年的时候,这个思想就形成了。大家知道1984年我们全国建筑业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当时的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这两个主管部门曾经成立一个中国的基本建设与建筑业改革的领导小组。1984年这个小组就曾经起草过一个改革的16条意见,在这16条意见里面对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如何改革,对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过程如何改革都有过具体的描述。由于本深当时在国家计委做施工管理局的局长,也是参与了这项工作。我把当时这种描述概括为中国的投资体制改革、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改革是要形成一个体系,五个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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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中国施工企业协会副会长 张青林

  所谓一个体系就是逐步的抛弃或者说从行政体系搞工程建设转向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运行机制。当时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是在行政体系里面运行的,是由行政的政府部门来负责,整个趋势转向适应市场经济这样一个总体思路去发展,这个体系应当说在1985年提出这样的思想是很不容易的。真正描述成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句话,还是后来在十四大的时候才提出来的。这个思想体系应当说是比较超前,在1984年,1985年,20年前所提出来的。

  所谓五个转换,我们现在在装饰行业工作,大家都能够接触到,投资体制以项目为中心的,全过程的改革这五个转换是哪五个转换呢?一个是项目的投资主体是由过去的行政主管部门转换为以投资公司为载体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这是很明显了,过去投资是国家政府、行政部门,转换成了各类投资公司为载体的,是多元化的这种投资主体的结构。无论是国家政府投资,民营企业的投资,私有企业的投资,外资,在中国应当说投资主体的转换比较鲜明,这是一个转换。

  第二个转换,项目决策主体,谁来说什么项目要干,什么项目不能干,项目的决策主体怎么样转换,是回答这个问题。过去同样是在政府的行政部门里面,由行政部门来决定哪些项目要做,哪些项目不能做,转换成以工程咨询公司为载体的,咨询公司为载体的,以项目的财务评价和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为基本评价方法的叫做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方式。这个转换也应当说是进展这么多年来大家都熟知的,各个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决策,而是交由咨询公司来评价这个项目,实行一个项目自身的财务评价,同时还要把它放到国民经济需求里面进行评价。这两层评价才能决定这个项目上还是不上,项目决策主体的这个转换也是经过近十几年来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成熟。

  第三,项目的承建,承担建设的主体,过去是以行政体制当中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式的,分阶段负责的这种分散式的承建方式,是行政手段,我们过去是在这样的组织方式下来进行的,逐步的转换成为总承包、分包加小包这种以合同管理为纽带的承建方式,这一点也比较的很快,但是总分包的运行机制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分包对于装饰行业这更是面临比较突出的问题,原来总承包,分包也是一个市场化行为,二级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形成,随着中国专业化队伍的大力发展,很可能在招投标的方式、方法上有可能加大二级市场的发育,总包对分包招投标的市场。

  第四,项目的监控主体,监督控制主体过去是由业主的自我监控,或者说由设计单位派出设计代表进行现场的监督管理,转换成社会的以监理公司为载体的这种社会的监控方式。这就是这些年来发育的监理制度,这是监控的主体,这是说到四个主体的转化了,一个项目它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转化了;一个项目的决策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了;项目的承建方是运用总包、分包的运行机制,以合同管理为纽带这样一种方式了;监控主体是社会的监控为主了。

  还有一个转换,这个转换也是20年前就提出来了,就是对项目的筹建主体,筹备建设的主体。任何项目都需要筹备,筹建主体要由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的筹建方式,行政主管部门他要成立基建办,这种筹建机构的方式转换为社会化、职业化的专业管理单位,当时并没有出代建制这个词,但是这一段描述当时已经看到我们一些项目由于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他来申请投资,他来组织建设,他来进行管理,归他最后来使用,所以都要成立筹建的这种组织形式,多数叫基建办,筹建组,基建办这种方式,运用这种方式来完成项目的筹建工作。

  走到今天,上述的五个转换应当说前四个转换起步比较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问题;项目决策运用咨询公司进行科学化、民主化的问题;总包、分包的运行机制问题;监理公司为载体的项目的监控体系问题,起动比较早,虽然还有很多不顺畅的方面,但是它已经在实践中不断的碰撞,不断的在研究完善。唯独起步比较晚的就是我刚才讲的这个筹建主体的转换,这个转换到2004年7月6号,国务院做出一个决定,《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里面明确提出了要实行代建制,代行项目的业主进行组织建设,成为一种制度。说到这里,应该说我的第一个观点就讲完了,代建制的产生是中国投资改革体制的产物,他在中国思想发育已经是20年前的事情,在那五个转换里面已经提出来,实施起步是20年今后的今天,也就是说从去年国务院的决定,正式提出代建制这种方式以后,现在开始起动。

关键词: 建筑装饰 百强 企业 峰会 2004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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