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
“我在工作中摔伤,单位不仅不同意赔偿,就连医疗费也是一拖再拖。”28日,南昌市民潘小青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本报投诉,反映南昌新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装饰公司),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他是工伤的情况下,该公司不愿意赔钱。
安装窗户时从高空坠落致骨折
据潘小青回忆,去年2月27日,他经人介绍进入新投装饰公司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年4月28日17时30分,他在南昌市国际瑞士风华小区安装塑钢窗时,不慎从4米高的地方坠地受伤,当即被公司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江西省人民医院诊断,潘小青出现胸部、腰部骨折,并出现脑部受伤。潘小青说,自己住院后,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来就不愿意再支付费用。更让潘小青难以接受的是,公司竟称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会赔偿。
通过法律诉讼,最终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可以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吗?为了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潘小青向南昌市青山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劳动仲裁部门裁定潘小青与公司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然而,面对青山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仲裁裁定书,新投装饰公司不服裁决,向青山湖区法院起诉。2011年12月20日,青山湖区法院一审判决潘小青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判决,又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18日,南昌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28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潘小青系工伤。
虽确认系工伤,赔偿款仍无着落
潘小青说,他过几天要到医院取钢板,需要支付医疗费,虽然他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但新投装饰公司仍不同意赔钱。该公司法律顾问刘律师称,公司与潘小青打了好几场官司,虽然都是潘小青赢官司了,但法院判决书中并没有说明公司要赔偿潘小青多少钱。公司负责人也称,在这起事故中,实际上潘小青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在责任没有划分之前,公司是不会赔钱的。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林春表示,既然从法律上确认潘小青与新投装饰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南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作了工伤认定。作为公司应当先支付潘小青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及营养费。同时,潘小青还需要做一个劳动伤残鉴定,根据伤残情况,公司也要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