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回应
使用不当致变形
6月5日,记者来到刘女士的家中,看到了其在“好日子”定制的整体橱柜。记者发现,柜体的底部均已变形,凸成了圆弧状;柜门没有对齐,无法关上;打开柜体后,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柜体内还有4处鼓包,柜角多处发霉。而在洗菜盆的右下方,一条长约10厘米的裂缝清晰可见,台面的下半部分则断成了两半。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爱人平常在家里很少做饭,橱柜内存放的也都是碗碟之类的厨具,并没有大件物品。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湾里区招贤路12号的“好日子”橱柜专卖店。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该店负责人王经理不假思索地说,“橱柜不可能有质量问题,如果有了问题,也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与商家无关”。
至于为何擅自将刘女士预订的是实木板材换成防潮板,王经理称,在安装橱柜前,就已经和刘女士说好了,把实木板材换成防潮板。
鉴于商家坚称橱柜没有质量问题,无奈的刘女士投诉到湾里区工商局招贤分局和南昌市消费者协会,但商家拒绝接受调解。
消协观点
可依原《消法》索加倍赔偿
在这一消费纠纷中,消费者维权应该适用新《消法》还是旧《消法》采访中,记者向南昌市东湖区消协秘书长姚红珍提出了这一问题。
姚红珍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日期,以及出现消费纠纷并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的时间都发生在3月15日之前,这种情形由于整个消费流程、侵权事实,诉讼时间都在原《消法》有效期内,应该按照原《消法》的条款进行处理。
在上述消费纠纷中,刘女士购买橱柜的日期以及发生消费纠纷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时间都发生在3月15日之前,因此应该按原《消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由于刘女士在与“好日子”橱柜专卖店签订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橱柜的柜体板材必须是实木板材”,而商家为其安装的橱柜的柜体板材实际上是价格低廉的防潮板,使用过程中还出现了质量问题,说明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鉴于商家拒绝调解,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商家依据原《消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加倍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选购提醒
留板材样品作比对
南昌市东湖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橱柜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仔细查看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品,不要被商家的夸大宣传迷惑。
二是签好合同防纠纷。选好橱柜的板材、款式后,一定要标注在合同内。最好自留一块板材的样品,以便在后期安装时进行比对。
三是安装后仔细检验。安装后的橱柜门板必须无高低起伏状态,门缝必须整齐划一,间隙大小统一。台面颜色无色差,无拼缝。
四是查看是否有爆边现象。柜门层板一定要有调节孔,且整齐划一,孔的四周决不能有爆边现象。
五是保存凭证备维权之需。一旦发生纠纷后,要第一时间收集好发票等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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