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标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纲要。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为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住建部2007年10月1日施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工业洁净室和一般生物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有生物学安全要求的特殊生物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
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本建设标准是为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儿童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本案为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其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编制,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的防火规范及其它有关防火设计要求。
本办法所称卫生工程建设咨询专家是指受卫生部委托,以独立身份参与卫生专项建设规划、部属(管)单位总体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咨询、论证等活动的建筑、卫生、经济和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卫生部部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项目决策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财务审计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为推进绿色医院建筑评价工作,中国医院协会组织编制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并自2011年7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