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暨新乡市儿童医院(一期)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6-01-06 10:27:3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新乡市妇幼保健院的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暨新乡市儿童医院(一期)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本项目为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暨新乡市儿童医院新建工程,位于新乡市荣校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东北角。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3537.30㎡(其中:地上92237.72㎡,地下21299.58㎡),主要包括1#儿童医院楼、2#妇幼医院楼、门诊医技楼、保健楼及地下车库;
2、招 标 范 围:一期工程47部电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两年)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伴随型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荣校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东北角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150日历天; 设备安装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9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电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电梯标准;安装应符合现行的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为一线品牌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无机房客梯B级及以上、病床梯B级及以上、曳引式货梯B级、自动扶梯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拟派施工人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之间连续的3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扶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并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品牌须具有一线品牌优良的信誉及品质(3)电扶梯的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售后由制造商或经销商完成。(4)授权的电梯制造商须具备B级及以上客梯、B级及以上无机房客梯、B级及以上病床梯、B级货梯、B级扶梯制造许可证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货梯B级、扶梯B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项目经理(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施工人员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6)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之间连续的3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7)经销商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销售专项唯一授权书。(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上一篇: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脑神经中心康复区加建钢结构及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排污管工程竞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