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必联网 时间:2015-08-18 10:53:2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编号:WX2015-1023
1. 招标条件:
巩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楼改造工程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巩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楼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巩义市
2.3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4 项目实施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重症监护楼2—7层、1号楼顶层南半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标段二:重症监护楼2—7层外墙、顶板施工工程。
标段三: 1 号楼顶层南半部彩钢板房施工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一(1)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贰级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两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需提供至少3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标段二、标段三:
(1)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两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需提供至少3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8日至2015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持以下资料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所要求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 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巩义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43985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邮 编:450000
联系 人:贺东方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997388
2015 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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