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综合楼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5-08-04 09:32:30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
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JLTC2015–0020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设备、材料、施工和服务。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招标文件的领取: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于开标前一日内交/汇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信息:
收 款 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帐号:0103071000000831
七、招标代理费: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承担招标代理费用,依据中标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项目收费标准核算招标代理费,该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支付,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只计入投标总报价,不再在明细中单独列项,发包人亦不再另行支付。
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
联 系 人: 张永成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
联 系 人:黄蕾
联系电话:0431—8998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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