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身疾病科、轻症精神病科、睡眠障碍科和精神康复科等安全防护及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必联网 时间:2015-07-02 14:46:1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身疾病科、轻症精神病科、睡眠障碍科和精神康复科等安全防护及改造装修工程(YLZC2015-G4-0756)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规模: 对玉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身疾病科、轻症精神病科、睡眠障碍科和精神康复科等安全防护及改造装修工程进行装修,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改造装修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 约265万元。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玉林市精神卫生中心心身疾病科、轻症精神病科、睡眠障碍科和精神康复科等安全防护及改造装修工程,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改造装修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报名时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查询资料及身份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9时~12时;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室(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林市铁机路60号 地 址: 玉林市玉州区城区金桂丽湾赏菊园16栋1302室
邮 编: 5377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彭俊辉 联系 人: 卢道毅
电 话: 0775-3167188 电 话: 0775-2266880
传 真: 0775-2266880
电子邮箱: gxdx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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