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儿童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内装饰工程招标
来源:龙腾中招招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时间:2015-06-15 09:35:4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一、 镇江市儿童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已经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镇发改社会发【2014】34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 镇江市正东路20号,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内 ;
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98.8m2;内装饰造价约840万元; ;
3、工程估算价(万元): 840.00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408599-09 镇江市儿童医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内装饰工程 内装饰 90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2、拟选派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
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条件: 为本标段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施工投标。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
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00 元后,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00:00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24:00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后付 10%,工作量完成一半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结束再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付清。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5年6月13日00:00至2015年6月17日 24:00
联系人:张敬东
手机:132 6005 7823
联系人;杨颖
手机:185 1516 2532
传真:010-527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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