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图县中医医院异地新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延边州住建局 时间:2015-06-04 10:41:1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中医医院异地新建二期工程已由安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社会字[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491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 30日,工期338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吉建招〔2015〕4号文件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图县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李志义
电 话:186433559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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