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东阳市政府 时间:2015-05-21 10:35:14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5]650批准,现就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XSZFCG2015-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1
项目名称: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设计采购项目
预算价:6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望江南路102号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方应于2015年6月12日16:30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交行金华东阳支行)
帐 号:73200392201801005265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5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5日9:0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东阳市政府采购网(www.dyzfcgw.gov.cn)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ztb.com)。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赵红
联系电话:0579-86683133 传 真:0579-86633123
东阳市精神病医院联系人:吴保东 联系电话:0579-8609920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附件: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设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注: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现场购买的纸质版本有出入时以纸质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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