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西藏商报 时间:2015-05-04 10:21:0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是一座以儿童诊治,妇幼保健为主,兼顾其他疾病诊治的三级医疗机构。总体规模建设650张床位,日门诊量2000人次,总建筑面积88560㎡。
2.3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总体工程的方案深化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水暖电及医疗气体专业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污水处理工程等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医疗系统专业设计。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6计划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0日内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3.3结构专业负责人需持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且为本单位人员。
3.4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各1人,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负责人)。
3.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3.6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7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不允许参加投标。
3.8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评选方式
本招标评选方式为综合评分法,包括技术标评选和商务标评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中任务书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方案深化调整,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并提供方案深化调整图册(电子版)、多媒体演示文件(时间不短于10分钟)和实体模型(比例为1:300)进行技术标评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3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2号
联系电话:0891-6901567、13989987157
联系人:王先生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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