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综合楼扩建项目室内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2015-04-09 14:18:25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综合楼扩建项目 已由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批字【2013】1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外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于平邑县城银花路南侧,文化路东侧。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病房楼项目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病房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2层,工作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外墙铝板、玻璃幕墙装饰,投资约700万;二标段为综合楼项目的内外装饰工程,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工作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外墙铝板、玻璃幕墙装饰,及钢结构连廊1连廊2,投资约800万元。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3 招标内容:内外装饰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内容
2.4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项目编号:PY2013GC09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时须带资料如下: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劳务合同、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8、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施工活动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外地施工企业进平备案证明(原件)
11、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综合楼扩建项目室内外装饰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4 份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5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1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杰
电话:010-56189040
手机:18310968661
传真:010-52283967(自动)
QQ:1693742186(加时注明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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