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池州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6-11-25 16:16:5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项目由池州市人民医院组织,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有兴趣且符合采购要求的公司前来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3个包。1包:灭菌器,数量:1台;2包:无创呼吸机,数量:2台;3包:牙科治疗机,数量:1台。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本项目经营资质企业法人。其中:生产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销售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有其他明确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原件: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2、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应从事过与本采购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且质量合格、系统运行良好,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清单和2份相关合同复印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人填写《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提交至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经审核通过后,向医院财务科缴纳标书工本费400元/本,凭缴费收据设备科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档或自带U盘拷贝。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
六、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19 日上午9:00时整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支付方式:投标人将保证金装于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予招标工作小组,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即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公司投标保证金交予医院财务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安装验收结束后退还。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杨成伟 联系电话:0566—2816366(可传真)18856615500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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