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改探路三医合一:拧成一股绳 斩断利益链
来源:时代周报 时间:2016-11-08 15:33:2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日前,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设区市医保管理体制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设区市整合市级医保机构和职能,加快成立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理顺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归拢管理职责。
记者拿到了上述的《意见》文件。根据《意见》指示,福建省计划整合设区市医保管理职责和管理机构,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牌子。
记者从福建省医保办获悉,该省市级医保“三保合一”的时间表目前已经出炉,全省所有设区市本月底前将设立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原属于人社、卫计、物价和民政等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事务。
这意味着,三明医改的独有模式,即“三医联动”,正在向福建全省推行,建立健全医改领导小组,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多头管理局面。
“福建医改是全国第一个进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大改革的,是朝着以健康为中心而进行的医疗保障要素的大整合,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和杠杆作用,从而倒逼和推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11月5日,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长级)、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詹积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第一批医改综合试点省之一,福建省此番创立的全新部门,再次让各方对深水区医改的破局充满期待,更被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称为“可以载入医改史册的事件”。
外界颇为关注此次三明医改推向福建省未来是否会成功。“这个体制能做成,先是从三明自下而上,再到省里自上而下,是没有障碍的。”长期关注三明医改的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三明模式”成功复制
根据《意见》指示,整合设区市医保管理职责和管理机构,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牌子。将分散在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责,以及卫计部门的新农合、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责,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统一交由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实行集中管理。
据了解,福建省各地将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牌子,各设区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委托市医保局管理,县(市)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作为设区市医管中心派出机构。
在外界看来,福建省目前正在做的还是在归拢医改职能运行机制。
早在2013年6月,三明市成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对分别隶属于人社、卫计部门的24个医保基金经办机构的整合。中心隶属于市政府,暂由市财政局代管。
今年7月10日,三明市再次推进医保管理机构改革,在全国率先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以及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有关医保管理、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修订、医改决策的相关职能被全部整合,划入新成立的医疗保障管理局。
三明市医管中心主任徐志銮告诉记者:“这次(《意见》的出台)是按照原来在三明市设计的( 三医联动 医改)思路,搬到全省来推广复制。”
福建省还制定出了机构设置时间表,“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11月份前完成机构整合、编制划转和人员到位” 。
“长期以来,医保管理体制存在 职能分散,九龙治水 的现象,例如多个涉医职能部门监管医疗机构导致力量分散、医保与医疗服务价格隶属不同部门管理而相互脱节等,这往往影响医保整体职能的有效发挥。”詹积富说道。
这位55岁的官员,正是福建医改的“操盘手”。詹积富现任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不是简单地将“三保合一”,而是把各部门所涉及的医保职能优化组合,从而提高运行效率。
詹积富告诉记者,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将改变“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三医协同发力,将监管医疗服务行为的力量拧成一股绳,让医保办真正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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