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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设儿科门诊

来源:健康界 时间:2016-10-09 16:12:3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8月中旬,各地要调查分析区域服务资源现状,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和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儿科医生数量少、待遇低的问题,在浙江有望得到缓解。近日,浙江省卫计委网站公布了由省卫计委、省发改革委、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18年,浙江省二级乙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二级甲等以上(含)综合医院应设置儿科病房,儿科床位数应占医院床位总数的2%以上,浙江省还将出台儿科医生待遇提高倾斜政策。

  到2020年,浙江省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名,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我国儿科医疗资源长期以来严重短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目前仅为0.49人,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0.85人至1.3人的标准。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又给儿科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今年5月18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部门公布《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

  从《实施方案》来看,浙江省较国家目标的0.69名提高0.11名。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浙江省将联合实施多项措施,如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和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等。详情见下文。

  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浙卫发 [2016] 4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发改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省卫生计生委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        省物价局

  2016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强化政府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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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儿科医生 浙江 发改委 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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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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