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5年医改亮点解读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5-09-01 13:59:18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出台,共部署了8个方面35项具体改革任务,明晰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改革路径,提出了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医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本要求,吹响了我省医药卫生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
百姓受益点
1. 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
2.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大病患者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3.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4.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医疗意外险、儿童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
政府着力点
1. 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办好武汉市、鄂州市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各地自主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军队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途径和模式。
2.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编制《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完善国家级、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布局,加强疾病协同研究网络和临床转化推广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
3. 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
4. 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中央和省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5.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根据需要可将价格调整权限下放有条件的地区。
6. 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创新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
7. 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并与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衔接。严格执行通过国家谈判机制而降低的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
8. 保障药品供应配送。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推进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解决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9. 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加快在全省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0.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全省“四化”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60%,“五化”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85%,甲A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30%。以学科、人才、技术、信息化为核心,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城乡对口支援。
11. 加大医疗联合体组建力度。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基层能力提升为基础、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以价格为牵引、以信息化为平台,建立多种形式、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城市以三级医院为龙头、县域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
12. 大力推进健康管理。总结武汉市黄陂区等八个地区健康管理试点经验,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各地按照我省要求,自主开展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为城乡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医界兴奋点
1. 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深化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逐步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2. 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在国家出台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之前,公立医院可根据我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立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医学检验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3. 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强化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4. 调动基层积极性。进一步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落实用人自主权。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5.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相关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和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6. 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农村地区增量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 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我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完善政策。探索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鼓励公立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8.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研究建立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招录15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简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相关手续。争取国家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继续深化“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
社会切入点
1. 逐步放开医疗服务业。坚持“非禁即入”,允许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的领域。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完善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政策。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全省市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2. 不断优化社会办医环境。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办医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各地在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规范政府办公立医院改制试点,支持武汉市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融资等政策方面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
3. 加强社会办医监督管理。加强并完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社会办医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与评价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有序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数据见证成就
基本医保: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省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
重特大疾病保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受益12万人次,报销金额近4亿元;城镇医保将14类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新农合将22种大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启动实施了20个新农合门诊重症补偿工作;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金年规模在1亿元以上。
商业健康保险:共有63家省级保险分公司取得健康险经营资质,覆盖人群约2400万人;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共承保医疗机构3650家。
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集中采购:新一轮基本药物(低价药)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全部挂网,药价比2011年招标价格整体下降1.57%。
医疗服务“集团化”:全省47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74家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全省150个乡镇卫生院,双方形成利益纽带;打造县乡集团化模式,每个县形成2至3个龙头医院组成的医疗集团。
医保支付“阶梯化”:拉开各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职工医保达到1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达到15%左右、新农合达到15%以上。
健康管理:试点地区由8个增加到10个,各地健康管理试点以市州为单位全覆盖,以县为单位覆盖50%。截至6月底,已经建成健康管理机构(中心/科/室)1047个,培训健康管理师4055人,营养师15420人,制定各类健康管理工作规范15个。由县以上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全程管理的人数达785.2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309万户居民制定了健康提升计划,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签约居民人数达1128万人。
卫生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完成78个县(市、区)的数据中心建设,接入158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6月,制发居民健康卡200多万张,今年年底全省发卡量预计超过1000万张。目前全省已经初步建成远程医疗系统的医院共50家,年内再完成建设18家。
卫生人才队伍:组织了2015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录考试,共有3573人参加了招录考试。组织了全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考试,共725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考试,通过率为98.8%。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计生人员培训项目,从乡镇卫生院选拔300名、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拔200名参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全科医学师资173人;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200人,首届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都签订了就业协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6月下旬,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累计达到85.5%,高血压患者管理累计427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累计81.6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累计502万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0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29%,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0.4万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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